1、按照濟南市物價局《關于調整濟南市城市供水價格的通知》(濟價格字【2015】26號)規定,自2015年5月1日起,對已實施“一戶一表”抄表到戶的居民生活用水戶實施階梯水價,對非“一戶一表”居民生活用水價格進行調整。
2、根據《省物價局等3部門關于貫徹落實發改價格【2015】119號文件加強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》規定,自2017年8月1日起,對我市城市(公共管網)供水價格中非居民用水、特種用水污水處理費進行統一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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